1、从成立受贿罪的角度而言,不一定存在对向的行贿罪。
2、行贿罪作为贿赂犯罪的一种,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3、最后提出了加大惩处行贿罪的四个手段。
4、在我国,行贿罪与受贿罪相比较,无论是在刑事立法还是理论研究方面,都处于相对滞后和不完善的状况。
5、本文运用刑法学理论知识,对行贿罪的历史演变、面临的尴尬、犯罪成立要件、刑罚配置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系统的研究。
6、然后,以犯罪构成要件为切入点,对现行行贿罪的立法疏漏进行了探讨和建议。
7、对单位行贿罪是1997刑法中增设的罪名,其立法本身还有诸多亟待完善之处。本罪的罪名宜修改为对国有单位受贿罪。
8、我国相当长一段时期无商业贿赂罪名的规定,但是在刑法规定的受贿罪、行贿罪中包括了商业贿赂罪。
9、其中矿主曾云高被控重大责任事故罪,非法采矿罪,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偷税罪,单位行贿罪五项罪名。
10、4月16日,廊坊纪检监察网讯,文安县大柳河镇小堡里砖瓦厂厂长郭万波,犯行贿罪,免予刑事处罚,被留党察看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