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发区党组两任副*记张丹、王振江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2、巩海峰,枣庄晚报副总编,因工作日中午饮酒,被给予诫勉谈话处理,责令写出书面检查,并取消当年度评先树优资格。
3、2014年8月,仙桃市纪委给予市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徐之明党内警告处分;对市发改委主任周忠义诫勉谈话。
4、因工作日午间饮酒,蔡会广被给予行政警告处分;按程序对崔凯进行诫勉谈话。
5、经崇仁县纪委研究决定,分别给予雷秀彬、蔡友明党内警告处分,对裴九龙进行诫勉谈话,并责成雷秀彬、蔡友明、裴九龙将所收节礼折款上缴县财政。
6、仙桃市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徐之明受党内警告处分;市发改委主任周忠义被诫勉谈话。
7、市纪委给予市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徐之明党内警告处分;对市发改委主任周忠义诫勉谈话。
8、“蟋蟀在堂,岁聿其莫,今我不乐,日月其除,无已大康,职思其居,好乐无荒,良士瞿瞿……”诗篇诫勉时人及时行乐之际,须有节而不废正事。
9、7月17日,笔者从曲沃县获悉,该县纪委成立专项领导组,对拖欠信用社贷款的28名公职人员进行了诫勉谈话。
10、济南大学对教材科科长高新处以行政警告处分;对教务处分管教材工作的副处长魏俊超进行诫勉谈话,提出严肃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