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三是某些法院执法公正性差,对检察机关提出抗诉的案件,不是严格执法,秉公办理,而是系统保护主义作祟,上级法院袒护下级法院,对理应改判的也不予改判。
2、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进行抗诉从而引起再审程序,是我国审判监督制度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3、惠州中级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惠州市人民检察院认为抗诉不当,向惠州中院撤回抗诉。
4、我国亦曾有过类似规定,但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仅规定检察机关可以以抗诉的方式对民事审判活动进行检察监督。
5、记者昨天获悉,因认为一审判决适用法律错误,量刑畸轻,丰台检察院已提起抗诉。
6、2012年4月24日,河北省检察院决定撤回抗诉。
7、此前,最高检复查认为,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并于今年2月10日向最高法提起抗诉。
8、据了解,这是新刑诉法修改后,安徽省第一起由控申部门提出抗诉的刑事再审案件。
9、检方认为“沙井新义安”二号人物之子陈楚武一审判决畸轻而抗诉,二审在深圳中院开庭。
10、此后在山西高院审理期间,山西省检察院认为抗诉不当,撤回抗诉。